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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
      日期:2021-11-01

      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    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

        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发出,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在成都索菲斯喀萩莎酒店四川厅召开。出席本次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42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4819520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权数的86.25%。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杨钢主持,公司全体董事、监事出席了会议。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,形成以下决议:
        一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分立的议案》。
        根据《公司法》相关规定,结合公司发展规划,制定本分立方案。
        1、分立方式
        采取存续分立(派生分立)的方式,将公司分立为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存续公司)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智能装备股份公司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振兴地产股份公司(公司实际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)。
        2、分立后各公司股东情况
        分立后各公司股东与分立前股东一致,股东对各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。
        3、分立后各公司资产、负债分割情况及注册资本情况(分立基准日:2021年8月31日)
      单位:人民币 元

        4、业务分立情况
        原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端智能厨电、卫浴产品、定制家居、集成环保产品,铁路、城市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系统的软硬件开发、生产、销售和工程技术服务由分立后的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承接;其高性能测试测量、工业控制、频谱监测及天线、系统集成、信号处理与分析、自主可控计算机平台、智能能源计量器具与系统、电子装配开发、生产、销售和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由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智能装备股份公司承接;房地产开发、物业管理、电力投资等业务由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振兴地产股份公司及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接。分立后各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。
        5、知识产权的分立
        分立前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商标、专利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,根据分立后的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智能装备股份公司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振兴地产股份公司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情况作相应分立。
        6、员工安置方案
        本次分立不涉及员工安置事宜。
        7、债务承担方式
        本次分立的债务原则上由分立后的各家公司自行承担,如未取得债权人同意,则其他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        8、过渡期安排
        自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(以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智能装备股份公司、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振兴地产股份公司及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取得工商机关核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为准,如各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时间不一致,以最后取得的时间为准)期间(简称“过渡期”),除按上述方案进行公司分立以外,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、负债变动均由分立后的成都bsports必一体育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存续公司)承继或享有。
        9、税费承担
        因本次分立而可能导致税费由分立后各家公司自行承担(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
       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分立方案,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分立方案并实施。
       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        赞成票:43831558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90.95%;
        反对票:       0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0%;
        弃权票: 4363648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9.05%。
        二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》。
        公司拟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公司部分资产、业务进行剥离,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来承接公司部分资产、负债及业务。分立后,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:由分立前的5680万元变更为分立后的5000万元。
        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,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手续。
       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        赞成票:43831558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90.95%;
        反对票:       0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0%;
        弃权票: 4363648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 9.05%。  
        三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订<公司章程>部分条款的议案》。
        公司拟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公司部分资产、业务进行剥离,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来承接公司部分资产、负债及业务。分立后,公司注册资本会相应减少,需对《公司章程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:
        1、原章程第6条:
      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0万元,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80万元。
        修订为:第6条  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,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。
        2、删除原章程第19条全部内容
        修订为:第19条  公司经批准发行的股份为记名式普通股,公司现有的股份为5000万股。
        股东大会同意对《公司章程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,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办理相关手续。
       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        赞成票:48046949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99.69%;
        反对票:       0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0%;
        弃权票:  148257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0.31%。
        四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2021年库存股激励方案的议案》。
        截至2021年10月13日,公司现有库存股92.3438万股,因公司在分立时,必须股权清晰,故本次对库存股采取激励的方式进行处理,方案如下:

      公司2021年库存股激励方案

        1、目的
        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,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,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。
        2、激励对象
        本次激励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:    
        (1)截至2021年10月13日,未持有公司股份的在职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、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;
        (2)业绩优秀。
        3、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
        根据公司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集团公司回购股权的议案》,截止2021年10月13日,共回购92.3438万股,全部用于本次激励。
        4、定价
        综合考虑,本次激励为每股2元。
        5、实施
        (1)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《公司2021年激励股认股协议》,双方约定权利义务。
        (2)激励对象(不能代持)购股全款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周内交财务部,到期未缴纳购股全款的,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股认购。
        (3)公司不对激励对象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。
        6、激励名单如下:
       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21年库存股激励方案,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办理相关手续。
        赞成票:47938004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99.47%;
        反对票:  209151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0.43%;
        弃权票:   48051股,占出席会议代表股权数的0.10%。
        本次会议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,律师认为: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;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        特此决议。     
       
    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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